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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丽华(天津)涂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5-09-15
新丽华(天津)涂料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成立编制小组,启动《新丽华(天津)涂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众发布公告,内容如下:
1、公司简况
企业名称:新丽华(天津)涂料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东至规划用地,南至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西至华港西街,北至富港路
2、应急预案编制主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申话:13642074768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东至规划用地,南至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西至华港西街,北至富港路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
通过对现场调查和资料调研,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降低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预案》由总则、基本情况、环境风险辨识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结论、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警与信息报送、应急响应和措施、应急终止、事故善后、保障措施、应急培训和演练、奖惩、预案发布和更新、术语和定义、附件和附图等组成。
4、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 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向我公司提出项目环境风险和应急措施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 任何有环境风险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期间提出降低环境风险、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措施的意见和要求。
3) 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组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5、征求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见上)、面谈(地址见上)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应急预案的意见看法。在公司生产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我公司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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